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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6.10

推广供应链金融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来源: 重庆土特产品交易中心

我国现代农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完备不对称、农村要素资源难以流转、抵质押条件缺乏、农村金融风险高等瓶颈问题的制约,导致金融服务现代农业的速度滞后。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因此依靠涉农供应链金融,加快现代农业与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互促,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必由之路。

涉农供应链金融是以代表现代农业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对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环节的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普通农户或消费者利益进行捆绑,通过科学合理地设计金融产品和精准地提供金融服务,满足供应链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推进涉农供应链整体化、协同化和有序化运营的系统性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应该说,涉农供应链金融是“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农供应链上游,推动龙头企业联合与种业企业、农资投入品供应商、科研院所和金融保险机构等优势主体,围绕着种子/农资生产主体、种子/农资经营主体、种子/农资推广主体和种子/农资消费主体等增值的需求,创立现代种业/农资金融服务联盟,搭建金融服务对接整合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新型种子推广投资运营服务中心,通过聚合区域贷款政策、金融、保险等金融服务资源,帮助种子生产、推广和消费等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种子及农资推广相关主体投资运营的能力。

涉农供应链中游,以金融服务参与良种、良田、良法集成配套模式构建为目标,由各级政府支持、核心企业主导、金融机构参与,着重针对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开展土地流转权信托产品、龙头企业帮助合作社抵押担保贷款、农户/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质押、短期周转性融资等金融服务,开发符合新型经营主体短期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征信和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良种、良田、良法集成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提高现代生态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提供金融服务支撑。

涉农产业链下游,由金融机构帮助资金需求方与龙头企业达成供应订单合作协议,由龙头企业统一收购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农产品,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贷款本息从龙头企业支付的农产品购买款项中代扣,实现金融信贷资金的封闭式循环运行,由此,从农户、到种养大户到合作社再到龙头企业,紧密联结构成相对完整的供应链。

涉农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实现参与各方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对核心企业而言,可推动订单农业的发展,稳定原料基地,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施低成本战略;对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而言,生产资金成本降低,利润空间增大,闲置劳动力可以从事其他经营,农民整体收入增加;对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种植养殖大户来说,身份从小农向产业工人转化,收入稳定持续大幅度增长;对合作社而言,融资门槛降低,议价能力增强,可提高对农民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实施统一经营,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在风险较低的情况下,可开拓新的金融产品,增加客户群,带动储蓄、银行卡等关联业务的增加,提高银行收入并赢得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利于推动实施特色化、差异化经营策略,打造核心竞争力;对地方政府而言,通过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步伐,提升中小企业和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地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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